close


這次行程最令我難忘的兩次健行:

塔拉斯健行和今天要分享的勝內加健行

 

一早起床就是個好兆頭,老天爺給了個晴空萬里的好天

 


我們吃完早餐後步行十分鐘到纜車站,

搭乘傾斜75度角的地底高速階梯式纜車上山。


 

 

走出纜車站遠遠的就能看到今天的主角,

瑞士山中之王,海拔4,478公尺的馬特宏峰,

馬特宏峰獨特的三角錐體造型,是美國派拉蒙影業公司的註冊商標,

只要是派拉蒙出品的電影,在電影播放前,大家都會看到這個標誌

若說美國的地標是自由女神,法國的地標是艾菲爾鐵塔,

瑞士的地標就是馬特宏峰囉。

 

 

 

我們上山的兩個目的,〔倒影〕和〔健行〕,

兩項活動都與馬特宏峰有關,

一是在山中湖看馬特宏峰的倒影,

二是以馬特宏峰為指標健行,也就是眼目一路看著它健行啦。

 

 

 

要在哪裡看馬特宏峰的倒影呢?

從位於山頂的纜車站往下望,只見半山腰一灘即將乾涸的死水

莫非要在那裡看倒影我不禁狐疑的看著領隊問:

那灘池水就是我們看倒影的地方嗎?

領隊說:別懷疑,就是它,走下去就知道了

不會吧,真的是耶,就那麼一點水量的淺灘?哪能有什麼倒影可看啊

(上圖是在湖邊拍的,看起來比較大些)


 

 

 

往湖邊貧瘠的山坡上幾株變了色的松樹真美

 

 

 

哇~真的有倒影耶,

平靜無波的湖面上,清楚印著遠處山峰,

美呆了

跟妳說過,

領隊老師的話要聽,

相信了吧,就是這裡就是這裡,倒影倒影有美麗的倒影     


 

 

 

或許是湖水水量不夠豐沛,
較遠處的馬特宏峰只能倒印出小小的影像,

雖然面積小了點,仍不減它的俊秀風采。




 

這是羅莎峰、利卡姆峰?

標高4000公尺以上的阿爾卑斯山群峰,

不管是什麼峰,湖面湖上相對應,

不知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兩位活力十足七十幾歲的法籍阿婆也來健行,

歐洲人超愛戶外活動,

登山健行像是他們的國民運動,不論男女老少都很喜歡


 

 

 

看完倒影,我們要開始健行,

預計花費2.53小時走完全程,

背影兩人組又出現了,最前面帶路的是領隊。

 

 

 

上圖那條灣灣小路,就是我們的路線,

一幢幢的房屋像是玩具模型。



 

 

大家隨自己的腳程前進,

沒有一定要走在一起。


 

 

 

像我這種邊走邊感嘆風景好美邊拿相機拍照的人,

當然也就遠遠的落在人後囉

 

 

 

今天天氣好的沒話說,

湛藍的天空,温暖的陽光,優美的景色,

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

 

 

 

沿途錯落著阿爾卑斯山特有的傳統木屋。

 

 

 


這個季節山上的餐廳照常營業,

秋天的阿爾卑斯山上雖然陽光普照,氣温還是很低,

給你暖暖的毛毯取暖呦。

 


 

 

一路上黄黄綠綠光影交錯的落羽松佈滿整個山頭,

這樣美麗的景色,真不知該如何形容,

要親臨現場才能真正感受到它的美麗


 

 

 

走著走著領隊突然彎進一間小屋。

 



 

 

這是幢建於1926年屋頂石板屋身木頭的阿爾卑斯山傳統小屋,

中午就在這裡用餐。

 



 

 

今天的午餐是領隊牌便當和店裡點的咖啡.茶.或果汁,

上圖便當旁是盆多肉植物,別誤以為是蔬菜一起吃下肚哦。


 

 

 

名峰相伴、陽光相伴、帥哥美女相伴,

阿爾卑斯山的午餐約會。

 


 

 

吃完午餐稍事休息我們再度起程,

背影兩人組在我前面輕鬆閒聊緩步前進。

 


 

 

路邊一叢紫花蒲公英? 

 

 

 

 

快到終點了咱們照張相留個念。

 


 

 

坐下來休息一下等等其他隊友

 

 

 

勝內加健行順利完成,ya~~

 

 

 

今天的健行比起上次的塔拉斯健行累多了,

不光是因為路途較長或花了雙倍的時間,

而是因為整個路程全都是下坡路段,

下坡路段比起上坡路段來說,

雙腳膝蓋更要使力費力,當然也就更為累人,

照理說這樣的路程,對我這弱弱的體能來說,

走沒多久肯定就會累的哎哎叫,

但是,一路上因忙著欣賞美麗的景色,

陶醉在打從心靈深處的感動情緒,

滿滿的愉悅佔據整個思緒,無暇顧及其他,

以至於,完全沒留意到身體已呈疲累狀態,

直到走到終點坐下來休息放鬆時才發現,

兩條腿痠痛不已竟不能控制的抖動起來,哇~已經走到鐵腿了啦。

健行結束,大家累得沒體力再逛小镇,

只在班霍夫大街小逛一下即回飯店休息

 

 

 

 

我喜歡秋,喜歡吹有微微涼風的秋,

這一季的秋,有著温暖的陽光,美麗的景色和難忘的旅程,

感謝所有陪伴我一起共度此次行程的朋友,謝謝您

因為有您才有今天美好的回憶,

愛您們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4) 人氣()